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7      作者:历史文化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来源: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项和《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拟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

因难以联系上本人,《拟退学处理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特予公告方式送达。如本人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学院联系电话:028-85996612

邮箱:[email protected]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文科楼2区526

 

历史文化学院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告知公告送达名单

学号

姓名

专业

入学时间

学制

最长学习年限

201532***0022

李*寒

中国史

2015.9

3年

2021年9月30日

201722***0046

代*龙

中国史

2017.9

3年

2021年9月30日

201722***5148

杨*艺

文物与博物馆

2017.9

3年

2021年9月30日

201822***9176

范*

旅游管理

2018.9

2年

2021年9月30日

201822***9179

张*

旅游管理

2018.9

2年

2021年9月30日

201822***9180

冯*艳

旅游管理

2018.9

2年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