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四川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和学校的指标分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推免工作以立德树人、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关注考生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
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我院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我院推免生名额。尊重、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和招生类型的权利。积极鼓励各招生单位充分发挥学术、学科以及师资等人才培养优势和对学生的关爱吸引学生。
二、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一)基本条件
1.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申报期间没有任何法律问题。
4.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对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有比较明确的规划和认识,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即历史学(基地班)除外】。为国家和学校做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 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或 TOEFL 成绩≥88 分;或新GRE 成绩≥310+4 分;或 IELTS 成绩≥6 分;或 GMAT 成绩≥600+4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各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等组成,负责我院的推免组织、考核、审定、接受考生咨询、申诉及处理等工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我院2023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鲍成志
副组长:姜华
成 员:学院领导、各教研室(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毕业班辅导员、教务干事
(二)各专业和学工组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负责学生所提供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材料的审定和加分确认工作。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生科长担任。专家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 人。
四、综合成绩评分细则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
(一)综合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成绩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在校期间(四年制前三年)所修读的全部必修课程均须纳入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1.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2.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由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制定《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细则》(见附件1)。专家审核小组通过对学生所提交材料进行鉴定和审核等方式确定。重点考核学生对科研的投入、自身的专业素质、研究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潜在的创造力、学生本人负责和参与各类创新项目和科学研究的过程及阶段性成果,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科研成果展示和论文发表,申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2年8月31日。
3.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由学院学工组根据《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认定。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社会工作特长;组织、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参加校内学生组织、社团活动、班级服务等;参加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类竞赛等;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2022年8月31日。
五、推免程序
1.推免工作分为推荐与接收两个阶段,两阶段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
2.学生需要签署推免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被录取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对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同时提交有关成果与奖励证明原件及学院教务部门提供的必修课程成绩,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包括专家组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鉴定、学生工作组鉴定社会实践及综合表现,最后形成综合成绩排名。
4.按学校分配的推免限额,自上而下审定推免生初选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或院务会讨论通过后公示并报送学校教务处。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作弊者,将取消其推荐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所有获得资格的推免生在接收阶段需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推免生初选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获得免试资格者需签订承诺书,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且不得中途退出,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2.获得免试资格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②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③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④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⑤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3.学生申诉途径 电话:028-85412314;Email:[email protected]。
4.国家政策和学校政策如有变化,本实施细则将做相应调整。本实施细则由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2年9月
附件1: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加分细则
附件2: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考古文博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加分细则